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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宝马粉碎马自达,肇事妻:愿每人赔偿5万

  • 2015年6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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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据扬子晚报微博最新消息,警方已初步认定肇事者王季进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。马自达轿车上两名遇难者的家属,22日在公安机关见到了肇事者妻子和父亲,受害者薛崴父亲称:肇事者妻子愿补偿每家5万块钱。但薛家亲友对肇事者家人的态度不能接受。

宝马撞散马自达

    据现场目击者称,当时一辆宝马车闯红灯,将一辆由东向南左转的马自达轿车撞出10几米远,马自达轿车零部件飞出,又殃及正在等红灯的4辆汽车。“白色宝马 轿车撞上蓝色小车后,两辆车就跟爆炸了似的,车中乘客也飞了出来。”目击者说。据网友介绍,宝马轿车男司机逃离现场,据悉当时车速200公里。在强大的冲击下,马自达2后半车身被撞得粉碎,车上两名年轻人被甩出车外,当场身亡。科润机油在此提醒大家:尊重生命,安全驾驶。

    再看这则新闻的评论,网友们绝大部分都对宝马车主及其妻子愿补偿5万元的行为表示气愤,很多网友都觉得这个宝马驾驶员应该直接判死刑,但是从目前获得的信息看,宝马驾驶者已经排除了毒驾和酒驾,最大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提起公诉。

目前,南京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王某刑事拘留。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,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:犯交通肇事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?警方表示,肇事者王某事发后离开现场,自述是因为过分害怕,而且其并没有走远,因此是否能够认定逃逸,仍需要进一步调查。事实 上,即使王某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,由于马自达轿车内的两名人员系当场死亡,不属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,因此按照南京警方刑拘时的罪名,即便王某负事故全部 责任且具有肇事后逃逸等情节,按照刑法,其面临的法定刑责也仅仅只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著名的“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”造成二死一残的惨案,肇事者属于酒驾引发大祸,后被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,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
    关于这次车祸的最终结果,我们拭目以待。闯红灯可以是一件小事,但又可以是会引发不可挽回的惨祸的大事。同时再次提醒自己和身边人,交通安全没有侥幸,平安才是最终的目的。愿各位有车无车的人出入平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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